
标线逆反射系数测量仪

6.9 光度性能
6.9.1 基本要求
应沿行车方向,选取双车道路面中心线、车道分界线、车道边缘线等进行测试。
6.9.2 样品要求
应按如下要求选取测试样品:
a)初始逆反射亮度系数应在标线施划48h后、30日内进行,去除标线表面多余的玻璃珠之后测试;
b)所测试的标线表面应干燥、清洁。
6.9.3 环境要求
测试环境温度应在10℃~40℃范围内,相对湿度应不大于85%。
6.9.4 Ⅰ型反光标线测试
6.9.4.1 标线表面状态
Ⅰ型反光标线逆反射亮度系数的测试应在标线表面干燥状态下进行。
6.9.4.2 测量仪选择
应按如下要求选择测量仪:
a)按照JT/T 690规定的方法,或符合GB/T 26377要求的便携式标线逆反射测量仪,选择观测角为1.05º、入射角为88.76º的条件进行测试(如图4所示);
b)Ⅰ型反光标线中的黄色标线、突起(振动)标线和自排水标线宜使用图5、图6所示的便携式标线逆反射测量仪。
6.9.4.3 测试步骤
按如下步骤进行测试:
a)打开便携式逆反射标线测量仪开关,预热10min;
b)按测量仪说明书规定的方法进行调零;
c)用测量仪自带校准板进行使用前的校核;
d)按6.1.5选取的测试点,将测试仪沿行车方向放置在所要测试的标线表面进行测试;
e)待读数稳定后,读取数据并记录;
f)每个测试点测得9个数据,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测试结果。
6.9.5 Ⅱ型反光标线测试
6.9.5.1 标线表面状态
Ⅱ型反光标线逆反射亮度系数的测试应在标线表面干燥、潮湿、连续降雨状态下分别进行。
6.9.5.2 测量仪选择
Ⅱ型反光标线应使用图5、图6所示的便携式标线逆反射测量仪,且测量仪应具备在干燥、潮湿、连续降雨条件下均能测量反光标线逆反射亮度系数的功能。
6.9.5.3 干燥条件下测试步骤
按6.9.4.3进行。
6.9.5.4 潮湿条件下测试步骤
6.9.5.4.1 潮湿条件下测量反光标线逆反射亮度系数时,应使用洁净水,将其均匀撒布在反光标线涂层表面,并使用雨水遮蔽器防止水珠溅射到测试仪上。用水桶在3s~5s内将3L洁净水均匀倾倒在标线待测试区域。停止洒水后并开始计时,用逆反射标线测量仪测量停止洒水后45s的逆反射亮度系数(如图5所示)。
6.9.5.4.2 其他测试步骤按6.9.4.3进行。
6.9.5.5 连续降雨条件下测试步骤
按如下步骤进行测试:
a)将人工连续降雨模拟喷淋装置置于标线表面,确保降雨区域和测试区域一致。
b)人工连续降雨模拟喷淋装置由连续降雨环境箱、电动水泵和便携式蓄水箱组成。连续降雨环境箱尺寸(长×宽×高)为610mm×400mm×810mm,箱主体为铝合金材质,顶部宜采用透明材质,便于测试观察,箱上部安装喷淋头,喷淋后模拟连续降雨条件;电动水泵压力为0.48MPa、流量为0.8L/min~3.5L/min,由安装在底座上的电池驱动;便携式蓄水箱容积约不小于15L。
c)打开人工连续降雨模拟喷淋装置的降雨开关,检查压力、喷淋头雾化效果,确保连续降雨环境箱内降雨能够均匀喷洒在测试区域,且降雨量为(50±5)mm/h。
d)将逆反射标线测量仪置于对应位置,以便于其通过开口测试连续降雨环境箱中的测试区域,测试示意如图6所示。
e)打开人工连续降雨模拟喷淋装置,使雨水完全浸润湿透测试标线。
f)标线完全浸润湿透之后,保持连续降雨的状态,开始测量,每隔10s,记录测量数据,连续6次测得逆反射系数无明显增大或减小趋势时,即认为逆反射亮度系数达到稳定状态。
g)如果在5min之内没有达到稳定状态,测试失效。达到稳定状态后,开始记录测量数据,每隔10s连续记录3次数据。
h)其他测试步骤按6.9.4.3进行。